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鉴于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公司向已离职的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00 股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2、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