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国枫律股字[2024]C0071 号 致: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