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 予的权利。出席监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 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