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夏厦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迪链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3.63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