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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 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