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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 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深圳市联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