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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子公司管理制度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的公司与非公司制企业;包括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以及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本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份额享有对 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和监事的选举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权、股份处置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并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