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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 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