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 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博纳影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4,903,79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5.0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82,766,098.91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15,046,178.2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67,719,920.70 元,华龙证券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