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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为了满足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上环保设施的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关联企业无锡 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全新的环保设备,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 528 万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前述交易的相 关资料,我们对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关 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 采购环保设备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