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锡装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