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三名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