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