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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华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96,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136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