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华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7.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8,832.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06.9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77,325.0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