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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