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