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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 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 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各项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