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