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 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2-2024 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 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