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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10048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祺电气"、 "公司"、"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简称"律师"、"发行人律 师")和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会计师"、"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 (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反馈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回复采用以下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注:本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