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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祺电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UT '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1-017 敬启者 受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或披露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