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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祺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 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