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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001872CMPort(001872)2023-10-25 09:1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 第一章 | 总 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