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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001872CMPort(001872)2024-04-01 13: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招商港口《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招 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招商港口(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招商局保税物 流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深 圳市招商前海湾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局货柜服务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