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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002001NHU(002001)2024-04-22 14:4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 (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 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推动、落实公司 ESG 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评估、研究 ESG 相关政策,制定公司 ESG 目标策略并监督落实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