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 保密情况; (三)负责本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 事后沟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 时披露;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 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负有勤勉尽 责义务,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