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273 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 股份"或"公司")的委托,为伟星股份实施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浙江伟 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伟星实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