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0 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力电器")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格力电器将其所持有的珠海励高精工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高精工")100.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以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中联评报字【2023】第 1508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支 付 60%股权价款,已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作为合并日。合并时点,公司与 励高精工同受格力电器控制,公司合并励高精工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