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NOVELCO.,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