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进 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交易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 第六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 交易行为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 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HUANGSHANNOVELCO.,LTD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制订时间:2024 年 03 月 22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