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委员 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