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 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 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