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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026SHANDONG WEIDA(002026)2023-10-27 08:5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审计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