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 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建立 了"占用即冻结"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4、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