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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2030DAJY(002030)2024-08-30 10:12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行为,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