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 业原则;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