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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002033LIJIANG TOURISM(002033)2024-01-19 12: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以外有权要 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 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 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事项等。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 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需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 计报表等资料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