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发展战略管理的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决定公司发展战略; (二)审批公司发展战略管理的政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或"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管理体系和机制,规范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战略管理的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提升战略管理的科 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保证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 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 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工作,下属公 司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与公司 发展战略相关的重大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董 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具体事项原则 上由公司总经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