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 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市场的长期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