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或"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 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法律、 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与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 式;反舞弊工作的重点;反舞弊的责任归属和常设机构;舞弊的预防 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等等。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是规范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所有 员工的职业行为,促使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 范和准则、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树立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责的良 好风气,坚决抵制采用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同时 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违法违规 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