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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002033LIJIANG TOURISM(002033)2024-01-19 12: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或"公司")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规范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 施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 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 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客观、一致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 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评价的准则、范围、 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可比性。 (三)重要性原则。评价应坚持全面性的同时,关注重点区域、 重点业务和重要流程,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