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丽江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002033LIJIANG TOURISM(002033)2024-01-19 12: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 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 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备案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 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 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