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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002033LIJIANG TOURISM(002033)2024-03-11 08:3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1600011 号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股份")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证据,是丽江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