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1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