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1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所属 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等开展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 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并按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 实施公司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