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创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监督,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 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的成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核查。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