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 则,我们对报告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累计 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06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