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和行为规范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横店集团 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必须不少于二 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