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 事、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和行为规范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